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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29日 星期二

    说法

    依法治国别异化成“以罚治国”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29日   03 版)

        《人民日报》援引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的文章数据称,2009年,中国预算内外的收费罚款收入“共计约2.2万亿元,超过税收的三分之一”。乱罚款乱收费导致百姓实际负担加重。(11月22日《东方早报》)

        我国一年收费罚款总收入2.2万亿!如果拿它除以13亿人,就相当于平均每个中国人每年要“奉献”1500元以上。

        这么一算账,还是挺吓人的,可这就是百姓每天必须面对的生活。俗话说,“税好算,费难缠。”多如牛毛的罚款收费,让本就生活艰辛的人们难堪重负。违章停车要罚款,占道经营要罚款,卫生没做好要罚款,不文明要罚款……在一些执法部门和执法者眼里,罚款就好像一剂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凡事“以罚当先”,“以罚代管”,好像不罚款就执不了法一样。于是有人就调侃说:这些部门哪里是在依法治国?他们是在“以罚治国”。

        就在11月21日,中央电视台记者跟随拉煤货车进行暗访,在行经山西省岚县、盂县时,遭遇当地交警以查驾驶证为由违规拦车,乱收罚款。通过电视镜头我们可以看到这两个县的交警罚款之随意:在岚县,交警伸一个指头就要罚司机100元,没有罚单、没有收据、没有理由,直接收钱;在盂县,同样是没有理由没有罚单没有收据,交警只管每辆车收50元,收完钱就放行。

        虽然通过央视的曝光,岚县、盂县的公安局长和交警队长通通都下课了,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的乱罚款乱收费问题。换句话说,如果这一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根治的话,我国的收费罚款收入,也不可能达到2.2万亿元这个天文数字。

        坦率地说,一些执法部门把依法治国变成“以罚治国”,除了让我国的收费罚款数额逐年大幅递增之外,并没有任何益处。因为这不仅加重了老百姓的负担,而且极易滋生贪污腐败,有损社会公平及政府公信力,伤害公众对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期待。

        (《广州日报》11.23 王孝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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