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有影响的精品力作还不够多,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引导力度需要加大。”
之所以现在有影响的精品力作还不够多,很大程度是因为文化创新不足。创作者只想跟在成功者的后面亦步亦趋地模仿。人家有了偶像剧,我们就要跟风偶像剧;人家有了会功夫的熊猫,我们就要推出会武术的小狗;人家有了真人秀,我们就要打造相亲秀……陈陈相因者众,特立独行者少。在这样一种乏味而平庸的“山寨”氛围里,是不可能产生什么精品力作的。
中国文化要出精品力作,就必须弘扬创新精神,如《决定》所指出的那样,“把创新精神贯穿文化创作生产的全过程。”对此,除了《决定》中所提出的体制保障、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之外,还应注意提倡文化宽容——因为文化创新离不开文化宽容。这是由创新的性质所决定的。
什么是创新?直白地说,创新就是要跟过去不一样,其结果很可能会推翻公认的定理、改变习以为常的惯例、打破某些条条框框,而这很可能会引起不解甚至反对。社会是否包容这样的突破,是否鼓励这样的创造,就变得非常关键了。若国家、社会持包容和鼓励的态度,全民族的创造活力将因此而激发;反之,创新者则会畏惧不前。
美国学者佛罗里达提出了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3T”理论,即人才、技术和宽容。而他认为,宽容是三者中最重要的因素。
(《人民日报》11.4 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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