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卖房合同被判无效
贾女士是北京市海淀区大牛坊村村民,1999年5月10日,她父亲将自家院内北房五间、东西房各三间以25万元价格卖给梁先生。贾女士起诉称,梁先生并非本村人,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双方签订的《买卖房协议书》违反了国家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要求判令《买卖房协议书》无效,返还房屋。
梁先生辩称,与贾女士父亲签订的《买卖房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经大牛坊村村民委员会盖章确认,对方已经放弃了本案所涉宅基地的使用权。贾女士起诉是因为大牛坊村面临拆迁,其在利益驱动下违反了诚信原则。
海淀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买卖房协议书》虽系当时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应为无效合同。大牛坊村村民委员会在该协议书上加盖公章,由于村委会并非土地管理部门,其在《买卖房协议书》上盖章的行为并不能证明该合同有效。但对于该无效合同的产生,贾女士的父亲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梁先生承担次要过错责任。
由于贾女士的父亲已去世,其相应的责任理应由其法定继承人贾女士承担。同时,由于梁先生坚持本案所涉《买卖房协议书》有效,所涉合同的返还及赔偿问题,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各自的请求,另案主张权利。
(《北京晨报》11.6 王彬)
最后一名A级通缉人贩落网
据媒体报道,11月6日,河南南阳市公安局得到信息,2008年8月因拐卖儿童犯罪而被批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吴正莲已潜逃至南阳市。警方迅速与云南省文山州警方取得联系,进一步查证线索,经综合分析判定,吴正莲可能潜藏在桐柏县回龙乡附近。
11月7日上午10时许,追捕组一举擒获嫌疑人熊中仙。经查证,熊中仙正是吴正莲。2008年8月,她因拐卖儿童被云南省文山州广南县公安局逮捕,因在哺乳期,被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后外逃至桐柏县,远嫁到该县的一个深山村里,并化名熊中仙潜藏至今。
据了解,公安部于2009年启动第四次国家打拐行动,先后发出三批次A级通缉令,捉拿30名重大拐卖儿童犯罪嫌疑人。吴正莲是这30人中最后一个落网的。
(《北京日报》11.9 侯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