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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15日 星期二

    垂直管理变属地管理

    工商、质监部门“改制”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15日   01 版)

        国务院办公厅10月10日下发文件,宣布取消已实行12年的省以下质监、工商部门垂直管理制度,而将这些部门重新改为属地化分级管理。之后,各地相继展开行动,记者获悉,安徽等地甚至已暂时冻结本省质监、工商系统的人事编制及国有资产。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介绍,垂直管理是我国政府管理中的一大特色,政府职能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就意味着不受地方政府监督机制约束,直接由省级或者中央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人、财、物、事”。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这是为了使质量监督有独立性,不受地方干扰,严格执法。

        竹立家表示,垂直管理的弊病在于,权力高度集中,又缺乏地方政府有效的牵制和监督,容易在部门内形成利益共同体。一些垂直管理部门成了腐败的重灾区。国务院某垂直管理部门的一位官员透露,垂直部门的经费虽然来自上级部门,但不少地方政府为了搞好跟垂直部门的关系,往往在财政上“施以援手”,所以垂直部门的工资福利要远远好于非垂直部门。

        原来的垂直管理确实解决了以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当中存在的监管不到位、监管矛盾等问题,但竹立家表示,现在整个社会治理结构发生了变化。如今,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有了直接的责任。地方出了问题,首先是问责地方“一把手”。

        因为事关地方政府“一把手”的乌纱帽,地方政府可能不敢为了地方利益放松检查;相反,为了升迁和政绩,地方政府的一把手可能不会阻挠反而会加强这些领域的监管。

        竹立家说,为了让地方政府“权责一致”,发生恶性事件时有能力监管而又不推脱责任,把垂直管理改回属地管理就非常有必要了,把责任跟“乌纱帽”相连,是现在有效的治理机制。

        (《中国青年报》11.8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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