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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

    运动会的“枪手”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10日   05 版)

      上海媒体一篇《市农运会乒乓男单冠军是“冒牌货”》的报道,再度引发了人们关于“运动会诚信”的议论——在上周上海市第七届农运会的乒乓球比赛中,7名专业乒乓球运动员使用假身份证冒名顶替他人参赛,其中代表嘉定区某队参赛的一名“枪手”最终获得男子单打冠军,体育竞赛的公平原则也因此再次遭到践踏。

      某资深“枪手经纪人”这样说:“在中国篮协注册的职业运动员是不能参加业余比赛的,但很多比赛对参赛人的资格审查就是走个过场,而且,很多队请专业运动员打比赛,都会准备相应的材料和证件,一般没人管这种事。”

      按这位“经纪人”的讲述,他去年带一位NBL现役球员在中原某省的3个城市连着打了3个月“野球”,“谈好每打一场给3000元,一共打了4个比赛,包括两个行业内部的比赛,一个外企联赛,还有一个私人举办的对抗赛”。  

      这4个比赛让那位NBL的现役球员挣了大约5万元——作为CBA的次一级职业联赛,NBL分AB两组采用赛会赛制,每年的赛季只有不到3个月时间,因此,不少NBL球员利用赛季空闲期出来“走穴”挣钱。

      据记者了解,去年某大型机关运动会在北京举行,其中有不少参赛队心照不宣地请了“专业外援”,一知情人透露,在田径比赛中获得三级跳远前三名的均非该机关系统工作人员,“都是请来的专业运动员”,“冠军的奖金是4000元”。

      (《中国青年报》11.4 郭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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