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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05日 星期六

    孝子岂能靠“工程”培养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05日   08 版)

        据报道,由中国伦理学会慈孝文化专业委员会开展的中华小孝子培养工程近日在北京启动。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是道德的基础,是诸多伦理观念的前提。“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作为有灵性的人类,更要有过之。在孝的基础上,中国传统道德还把“孝”、“悌”相连,由家庭推向社会,把家庭内部之爱普遍化,“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最终构成全社会的共有道德准则。因此,中国传统文化这种从家庭伦理发散出来的道德观,更多地强调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陶冶和感化,而把道德形式化的种种行为,则会破坏人发自内心的道德感。

        再看这个孝子工程,这种用工程来促进道德的行为,根子上却还是教育的“流水线思维”,是“己所不欲强施于人”的一次行动:幻想有一个“完美”的道德标准,在此标准下,只需要工程的宣传、教育、评估机器开动,孝子就能如小汽车一样,一个一个跑出来,大小一样,水平相当。

        孝子的标准是什么?听多少次父母的话、给父母做几顿饭还是每月给老人多少零花钱?对此,不用现在的公众评价,孔子早就有过批评:“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他极力反对形式主义的孝心,强调真正的孝顺是一种心存感恩的“敬”。因此,培养孝子最重要的是通过道德教育,激发人内心的道德感。

        培养真正的孝子,要多一些行胜于言的道德激励,少一些浮夸炫耀的形象工程,在社会福利、公共设施等方面更关爱老人,发扬尊老爱老的社会风尚,宣传那些真心尽孝的道德楷模……如此,随着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转变,青少年经过耳濡目染,自然会激发出感恩父母、尊敬父母的孝心。

        (《光明日报》11.1 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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