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几天连续的雾霾天气,环保部门数据显示是“轻微污染”,但此结论在网上受到质疑。
对此,北京市环保局副局长杜少中表示,“雾本来不是污染,只是积累了污染物才会影响空气质量。”“前些年本市监测并公布的是粒径在100微米以下的总悬浮颗粒物,后来改为10微米以下的可吸入颗粒物,即PM10,今后肯定还会监测并公布PM2.5甚至是PM1。”
PM2.5公开后,空气质量可能有时候会出现大范围超标,这并不可怕,民众其实能够理解和承受,而且,基于污染变得严重的情况,还会激发民众对自身生活环境的关注,并自觉投身于城市环境治理中来;相反,空气质量不佳,民众却知之不多,无法调动市民的积极性,那才对城市环境的治理不利。
此外,即便在PM2.5的监测体系尚未完善前,相关部门对灰霾天污染也可有所作为。早在2009年,环保部门就曾对灰霾天进行了一年试点监测,广州也在几年前开始了灰霾天预警。那么,对于灰霾天的监测和预警工作,是不是可以先行启动?
我们常说,“人民城市人民建”,环境治理亦然,而要调动市民治理环境的积极性,应从公布更精确的监测数据、让市民有切身体验开始。
(《新京报》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