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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1月05日 星期六

    乔布斯引发遗嘱信托难题

    《 文摘报 》( 2011年11月05日   03 版)

        苹果公司前董事长、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辞世后,名下至少三座房产置于信托机构种,股票和其他非房产财产也可能已经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这一切举动使得乔布斯的巨额财产数额和分配成谜,也使得信托公司中的一种名为“个人信托”的业务受到关注。

        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移转予受托人(信托机构),使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的本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

        据专业人士介绍,遗嘱信托百余年前就已经流行于西方,许多高资产人士选择遗嘱信托作为身后财产的规划方式。一方面可以按照委托人意愿分配财产,防止他人侵占,并让受托的专业机构对遗产进行管理运作,避免继承人任意挥霍财产,以致未来生活无法保证。同时,在征收高额遗产税的国家,还可以起到合理避税的效果。

        在国外风光无限的遗嘱信托,在国内却一直无声无息。研究人员表示,遗产里除了钱,还包含了不动产等很多资产形式,如果要做遗产信托,要求信托公司必须具有综合的资产管理能力,可是国内大部分信托公司只具有投融资的能力。而且国内整体信用体系和法律体系也不是很健全,导致该业务“一直处于萌芽阶段”。

        专业理财人士介绍,虽然在我国遗嘱信托“欲投无门”,但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保险金所得也可以达到“免税”的效果。眼下年缴费超过5万元的寿险高额保单在保险市场并不少见。子女作为保险金受益人,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无需偿还被保险人所欠债务。

        (《广州日报》10.20 潘彧 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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