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丰宁满族自治县地处北京上风上水地带,每年为密云水库贡献56.7%的蓄水量。10年来通过采取退耕还林、禁牧、“稻改旱”措施,生态环境大为改观,但物价上涨和补贴降低双重因素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群众生活困难。
丰宁这面镜子,折射出当下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和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调节生态保护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但仍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补偿政策缺乏稳定性。以丰宁县为例,北京实施“稻改旱”补贴政策一年一定,让农民心里不踏实。二是生态补偿标准过低。此前有课题组在陕西安康旬阳调研时了解到,当地农民坡耕地上种植烟叶的经济收益在1000元左右,而退耕还林后获得的经济补偿只有210元,开展退耕还林的阻力很大。三是区域间的生态补偿成为瓶颈。在国家上位法缺失的前提下,由于地方利益保护掺杂其中,导致跨省流域生态补偿问题始终纠葛不断。
生态效益属于公益,因此生态目标在各项目标中是最为脆弱的,很容易成为急功近利的牺牲品。如果破坏者不能有效承担破坏环境的责任和成本,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经济赔偿,不仅会使退耕还林等难于持续或出现反复,还可能在一些地方加剧社会矛盾。
农民遭遇“政策性返贫”,迫切要求生态补偿立法进程加快,以从根本上解决“饿着肚子保生态”问题。
(《光明日报》10.31 张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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