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题为《黑龙江省林业第二医院向患者销售假药》的网帖,出现在天涯社区“法制纵横”栏目中。
10月17日,在位于中国东北部的城市伊春,发帖者徐秋和丈夫刘东来到和记者约好的地点。据刘东介绍,夫妻俩今年均42岁,育有一女。妻子在2004年被查出患有乳腺癌,在伊春市医院做了乳腺癌根除术,此后5年病情一直没有复发。直到2009年4月9日,妻子在哈尔滨肿瘤医院做骨扫描时,发现癌细胞有部分转移。
“2009年5月,我因癌症复发入住北京协和医院。2009年6月返回伊春市南岔区,并依据北京协和医院开具的药方,在黑龙江林二院购买配合化疗使用的‘卡培他滨片’。”
直到今年3月,她再次到北京开药,巨大的差异让她无法不产生怀疑。“北京的药吃完后舌头发麻、恶心、腹泻,这些都是药品说明上写着会出现的症状;但是在南岔开的药没有任何反应。”徐秋说。
2011年4月,当地药监局接到徐秋举报后调查认定,她所提供的样本确系假药,并对林二院及药品销售商进行了行政处罚。
“不知道有多少肿瘤患者因吃了该药物而加速了死亡进程!”徐秋在网帖中悲叹。
不幸的是,为假药埋单的只有黑龙江省伊春市林业第二医院和伊春市利康药业有限公司,而且只是区区数千元的罚款。
(《法制日报》10.25 范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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