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

    法律服务

    长假在家工作,算不算加班?

    《 文摘报 》( 2011年10月11日   03 版)

        前两天,老板笑呵呵地告诉我今年“十一”长假不用我加班,只要休息时“顺便”想出新项目的策划案就行了。但这意味着我至少4天什么也干不了,得把时间都花在做策划案上,与平时上班根本就没两样。请问,像这样被要求在家工作的情况,算不算加班?

        【律师解答】:

        不论工作的行为在哪里发生,只要要求员工在长假期间做了单位的事,单位可从中受益,都属于加班,应按规定付给员工加班费。同样,“不用上班但需随时候命”的要求也是有违《劳动法》的。

        《劳动法》对加班方面规定的一个重要宗旨是:休息时间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休息方式,而“顺便干活”、“随时候命”的要求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休息方式,雇佣者不得以此逃避付加班费的责任。

        (《解放日报》9.30 晓风)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