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

    民生论坛

    处罚,不该节日平时两个“价”

    《 文摘报 》( 2011年10月11日   02 版)

        十一期间,北京市食品办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市场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表示,节日期间如发现销售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将一律按高限处罚。

        重视节日市场、按高限处罚,那平时市场就不需要重视吗?很多问题,不仅体现在节日、也表现在平时。市场问题并没有明显的“季节性发作”,节日市场出现的问题,都能从平时找到注脚。

        今天的市场,问题食品的出现早已不分节日和平时,强调节日市场监管说明:其一,相关方面在平时监管中并没有使出全劲,否则,不会一到节日就“加强”监管;其二,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太大,想按高限处罚就按高限处罚,想按低限处罚就按低限处罚;其三,监管也可能为了政绩。

        公众希望看到的是一种常态性监管,那才是保证市场常态健康的根本。

        (《广州日报》10.5 毛建国)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