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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0月08日 星期六

    新闻聚焦

    爱恨纠结摄像头

    《 文摘报 》( 2011年10月08日   01 版)

        在越来越多场所安装使用的摄像头,成为公共安全的得力助手、纠纷中的目击证人,但也可能成为个人隐私的侵略者——

        幸亏有了摄像头

        北京朝阳区居民李晓琪的女儿刚上幼儿园,每天上班,晓琪都能通过幼儿园的网站看到女儿在幼儿园的实时情况。“其实就是个摄像头,再联上网,这样就能知道孩子在幼儿园会不会受委屈。有了这个,我安心多了。”

        “路上有剐蹭事故,我们通过监控头看到已经出现拥堵,请您绕行。”交通广播正在直播。“小区有严密的红外周界系统,保障每位业主的安全。”在销楼盘,由摄像头群组构成的周界系统已经成为房屋的卖点。

        如今,无论是道路、商场、银行、学校还是街头,摄像头已经随处可见,其应用的范围、发挥的作用,也在日益扩大。

        在北京朝阳区安慧里小区,由于每个单元楼道和电梯都安装了摄像头监控,小区内基本没有发生过失窃。管理员说,以前人来人往都靠人眼观察,现在在屏幕里一目了然。

        资料显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安装摄像头后一年时间里,就通过电子监控系统破获各类案件33宗,抓获嫌疑人45人。

        在天津保税区,不少企业都在使用摄像头,有的企业甚至每个岗位都有,这不仅是企业安全的需要,有时候对企业技术信息也有保护的作用。

        随着社会纠纷的增多,摄像头俨然成了不可或缺的“目击证人”。

        今年8月,江苏南通又发生一起“彭宇案”,一位大巴司机在立交桥上发现了一个骑三轮车的老太太倒在路上,司机前去搀扶,却被诬为肇事者。幸而大巴上安装有摄像头,录像还了司机清白。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乔新生教授认为,借助于电子监控手段强化社会管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第一,可以大幅度地减少行政执法的人力成本;第二,可以固定证据,从而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第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执法人员滥用权力,损害公众利益。

        无孔不入引担忧

        无所不在的监控提高了公共安全度,但也增加了人们心理上的不适感

        例如,2008年上海地铁录像泄露事件。地铁站台上,一对依依惜别的青年男女,缠绵亲热。这一热恋场景,被拍成2分48秒的视频,镜头还进行了中景、远景的切换,甚至还有两人表情的“特写”。据上传者称,视频来源于地铁站监控录像的画面,拍摄者则是地铁公司的员工。这段视频在当时成了各大视频网站的热点,点击量不断攀升,随之更是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被拍事主要状告地铁公司侵犯隐私。

        “在摄像头下,我们还有隐私吗”?在一次次监控信息被泄露之后,人们这样发问。很多人感到,有了摄像头,安全的确更有保障,但“一举一动尽在掌握中”也给人造成一些压力,会感到不自在、随时“被盯着”。    

        在现实生活中,安装摄像监控电子设备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公民个人出于保护个人财产和人身权利考虑,在私人领地安装摄像监控电子设备;另一种则是国家公权力机关出于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考虑,经过批准安装摄像监控电子设备。目前,对于能否安装摄像监控电子设备,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些单位、个人私自安装监控设备,导致了一些矛盾的产生。曾经有一家公司老板给员工工作平台装上摄像头,以制止员工上班时间打游戏、看球赛。这一做法被知晓后立刻引起员工的不满,认为是“高压管理”、“不被信任”,甚至有人提出辞职。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俊秀认为,监控本身包含两重含义,监的过程是信息采集,控是指采集的信息怎么用。像上海地铁就出现了监控使用不当问题。

        折射社会信任度下降

        目前,对于一些公共事件,人们想求得真相的第一反应就是想看到当时的摄像监控视频。

        一定要借助摄像头这样的技术手段才能获得真相吗?有了技术手段,就一定能获得真相吗?无论有怎样的疑问,在我们的生活里,摄像头还在不断地增加——城市网格化管理,要装很多摄像头;想知道孩子有没有被保姆虐待,在家里装个摄像头;要了解职工在岗位上的情况,在办公室安个摄像头;甚至妻子防止丈夫出轨,都用上了摄像头。摄像头依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谁愿意生活在监视之下?但是为了安全,我觉得值得。”北京某小区一位业主的话代表了很多人的想法。

        “互相缺乏信赖,缺乏公共安全感,这是很多人的普遍心态。因此,防范成了第一需要,隐私已经让位。”王俊秀认为,“监控”的预设就是不信任。

        乔新生认为,电子摄像镜头的过量增加,说明社会管理机关出现了社会管理技术主义的倾向,一些监管机构不是把主要的资源用于街头社会管理,而是习惯于通过摄像镜头履行自己的职责,这样做很容易出现权利和义务失衡的现象。

        “使用电子监控设备,必须有法可依。只有不断强化公民的知情权,满足公众的监督权,我国的社会管理才能开创新的局面。”

        (《人民日报》9.22 孙秀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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