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收费员为了讨停车费,站在车前阻挡离开,孰料竟被轿车碾轧致死。这起事故的“是非”非常清楚——肇事司机的行为遭到谴责。但笔者从媒体中也看到一种所谓的“反思”,认为发生这场悲剧,“停车难”、“收费贵”才是重要原因。这难道是“可以如此肇事的理由”?
基本是非观,是社会基本价值取向,是公民道德和法律的底线。然而令人担忧的是,现今生活中,基本是非观的模糊甚至混淆,颠倒黑白的现象并不鲜见。荣辱不分,美丑不辨,甚至荣辱颠倒,以耻为荣的现象也时有发生。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作为公民乃至作为人的基本是非观被弃之不顾。
需要强调的是,人的基本是非观,首先体现在责任意识。但是,有的人只愿享受权利,不愿承担责任。交通肇事而逃逸,面对呼救却沉默,明知伤人还狡辩,受人救助反否认……这些现象表明,我们的基本是非观教育还没有尽到责任,公民道德教育还任重道远。
(《解放日报》9.17 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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