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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9月17日 星期六

    “加名”潮漫至保险单

    《 文摘报 》( 2011年09月17日   03 版)

      近日,婚姻法司法解释对房屋资产的新释义,引发了人们对婚姻资产的一场保卫战。房产证“加名”的风潮还未退去,家里的保单又引起关注。北京多家保险公司表示,最近咨询离婚时保险资产应该如何分配的人越来越多,由于保单没有指定受益人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

      “婚前房产没我的份儿,要是保险也不写我名字,这日子还有什么可过的?”乔女士发现她老公婚前购买了一份保险,受益人指定为老公的父母,她到保险公司咨询发现,一旦出现意外理赔,乔女士不能得到理赔金。为此,她让老公将她追加为了受益人。

      理财师表示,保险指定受益人非常重要,“指定受益人继承优于法定受益人继承。”法律上继承顺位是父母、配偶和子女。但如果受益人一旦指定,则保险金必须按照指定受益人分配。指定受益人为配偶的,如果一旦离婚,经被保险人同意,应该及时变更受益人,否则其前任配偶仍可享受保险金。

      如今一个家庭都有多张保单,除了保障型的保险,带有投资性质的保险如何分配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记者了解到,投资型保险在离婚时参与财产分配,不论是谁投资收益如何,其现金价值和红利一般为夫妻二人平分。

      (《北京晚报》9.5 傅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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