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官”是这两年流行的一个词汇。“裸官”的非官方定义,是指配偶和子女非因工作需要均在国(境)外定居或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公职人员。关于“裸官”及“裸官”的外逃,这些年来有许多见诸报道。由此,引发了人们广泛的质疑:妻子儿女移民国外,是为转移非法资产和东窗事发后逃跑做的准备吗?
“我勤奋为党工作几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但一直被党组织怀疑,很寒心。我已经远走高飞,你们就不要再费劲找我了。”2006年6月,时任福建省工商局局长周金伙在被调查期间,给纪委部门留下一封信,便从容逃往美国销声匿迹。在此之前,周的妻女早已持有美国绿卡。
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原局长蒋基芳出逃前妻女移民美国;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妻儿在其当权时移民加拿大;温州鹿城区前区委书记杨湘洪出国访问期间离团赴法国看望女儿,随后称病辞职……
这些案例均表明,“移民”成了腐败分子事后遁逃和转移资产最便捷的手段。
中共中央党校博士生导师林喆教授认为,社会对“裸官”的认知带有歧视性,裸官不等于贪官。
林喆教授将“裸官”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到国外留学,把配偶和子女都带到国外,最后自己学业有成回国。这类留学回来的人,主要是科研人员,回国后被提拔做官,但配偶和子女仍留在国外。第二类是自己在做官的时候,配偶和子女在国外深造、工作或定居。第三类是指贪腐官员先把自己的配偶子女送到海外,再把贪腐的财产转移出去。一旦事情败露,就逃到海外。
林喆教授认为,官员出国的机会比较多,能够看到一些相对优越的生活环境,会成为一些公职人员为家属移民的动因。“追求更好的生活是他们的自由,这一点无可非议。但官员因此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就不应该再做官了。”
成为“裸官”虽然不能证明官员的廉洁度出现问题,但却影响了官员的忠诚度。中国监察学会常务理事任建明的立场是:“家属移居海外,是官员的政治信仰出现问题。”
中国目前有许多没有触犯法律的“裸官”,移民对于公职人员家属来说,是权利,是自由。但对于国家来说,公职人员的政治信仰是国之良心。
《东方早报》记者鲁宁曾撰文:“一家两制,脚踏两只船,身穿‘救生衣’。在国内心安理得地领取优厚待遇,享有体制提供的终身保障,一旦贪污罪行败露,拔脚就可开溜。更值得忧虑的是,任何人都不能保证中国在大国崛起的道路上必定一帆风顺。其中必定有曲折,有迂回,而当与曲折、迂回相伴随的社会、政治危机如果发生,这些已经穿上‘救生衣’的人士能够与全党、全国人民一起共度时艰吗?”
身在曹营心在汉,“士心向外”所产生的影响,要么是带走民心,要么是激起民怨。“裸官”家庭,放弃的不仅是中国公民身份,也放弃了对公权力的敬畏之心。
(《中国周刊》2011年第9期 张友红 陈俊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