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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9月10日 星期六

    “生前约”试解老人身后事

    《 文摘报 》( 2011年09月10日   02 版)

        今年3月以来,上海多家殡仪馆效仿美国模式,试点为孤寡和无子女老人签订“生前契约”,约定身后事细节。然而,试点5个月以来,仅2名孤寡老人签约。

        “我的告别仪式要阳光一点,更要与众不同。”家住上海浦东的丁老伯近日成为第二位“吃螃蟹”的人。“告别仪式上不要放哀乐,就放我最喜欢的《命运交响曲》。我不喜欢白色的菊花,告别仪式上要放满我最爱的玫瑰花。”年届七旬的丁老伯和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约定:“百年之后”要办一个快乐的人生告别仪式。

        但是,大部分老人对“生前约”顾虑重重。上海市殡葬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吴晓刚透露,“老人回避身后事,他们认为签下‘生前契约’会‘触霉头’。”

        出乎意料的是,不少有子女的老人却对“生前契约”很感兴趣。截至7月底,有52位老人电话咨询“生前契约”,16位老人当面询问情况,其中30位是有子女的老人。这些想要办理“生前契约”的老人,不少是子女有残疾或重病,也有子女长期在国外或外地的情况,甚至有人怕给子女添麻烦,但多因为不符合办理条件而被婉拒。

        目前,“生前契约”在上海市户籍、70岁以上或医学上认定有重疾病的无子女老人、孤寡老人中试点。下半年,“生前契约”模式将逐步向有子女但无能力操办的人群推广,明年将有可能推向其他想按照自己意愿办理身后事的人群。

        (《新闻晨报》8.25 陈里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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