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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9月06日 星期二

    法律服务

    有关公房的法律速答

    《 文摘报 》( 2011年09月06日   03 版)

        【一问】:我想变更公房承租人,不知道应该如何申请。

        答:你可向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房承租人更名申请书、申请人的户籍证明、申请人的居住证明、原承租人外迁或死亡证明等材料。

        【二问】:公房遇到拆迁,谁可以领取拆迁款?

        答:一般是由公房承租人领取拆迁款,也可以由公房承租人授权委托的其他人代为领取。但是纠纷往往缘于公房承租人的不确定或者质疑现有公房承租人资格而起。

        【三问】:公房拆迁款是不是遗产,如何分割?

        答:公房拆迁款是不是遗产,一般来讲,以承租人是否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承租人在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前就已经过世,之后基于公房获得的拆迁款不应当认定为遗产。如果承租人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过世的,即使未取得拆迁款,也应当认定为承租人的遗产,此时可以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分割遗产。

        (《北京晚报》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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