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古以来是移民城市,外来人口多,故而解决住房问题,一直是难题。
在清末时,为解决人满为患的问题,清廷在北京城内外盖了一些“官房”出租给买不起房的人。这种房可算是古代的“廉租房”。
这种房当时出租给穷困的八旗兵丁、小商人和小手工业者,太穷的贫民是住不起的。住“官房”的人要有“保人”和“签字画押”,欠房租是不允许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官房”大多被拆,可寻的遗迹已不多,但留下了“官房大院”、“南官房”、“北官房”之类的地名。
老北京的“平民住宅”出现在民国二十五年,当时在北平驻防的29军军长宋哲元将军,从军费和行政开支中拨出3万大洋,令当时的北平市长秦德纯“建设平民住宅一处,俾使贫苦平民借以栖止”。
一年后“平民住宅”在天坛西门外建成,称“新民里”,共计140间。房屋是灰瓦铺顶,灰砖砌墙,还配建了公共厕所,这种住宅比起清代的“官房”要好的多。
清末民初,尤其是辛亥革命之后,大批八旗兵“解甲归田”,他们驻防的营房只好卖了或租出去,成了“廉租房”。这种房多分布在城外关厢地区,如今朝外和阜外等地仍有南营房、北营房的地名,便是极好的佐证。
(《中国电视报》8.25 张双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