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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8月25日 星期四

    一袋垃圾引发血案

    《 文摘报 》( 2011年08月25日   03 版)

        因垃圾杀人

        2010年3月28日早7点多,安徽合肥育英中学语文教师方一上菜场买菜回家后,见妻子已出去监考自学考试,便下楼去给弟弟汇钱。他家住在合肥教师新村某栋603室,下到五楼时,看到楼道口堆着两个纸箱、一塑料袋垃圾,抬脚踢了一下纸箱,骂道:“妈的,谁家把垃圾放在这?让不让人走路?没素质。”

        这时,住503室、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任副总经理的李守龙身穿一身笔挺西服,肩背一黑色挎包,正好出门。他听方一骂人,就质问:“你在骂谁?踢谁家垃圾?”方一听了不高兴,挑衅地又踢了一脚垃圾。随后,两人互相推搡起来。

        李守龙块头比方一大,李用手抓住方的头发,方一就还不了手了。方一用尽力气,用头把李守龙顶到他家客厅,结果右手中指和环指被李紧紧咬住。方一边用左手死死地掐住李的脖子,边用脚跺他脚面和双腿。大约过了三四分钟,李守龙突然倒地……方一被咬住的手才从李守龙的嘴中拽出来。

        此时,方一在李守龙身边坐下,摸摸李守龙的鼻子,见没反应,便将李的尸体拖进储藏室,并对李家客厅地板上的血进行清理。当准备离开时,李守龙的手机响了,方一告诉对方说,李守龙已回金寨县老家。接着,他背着李守龙的黑色单肩挎包跑下楼去。

        毁尸灭迹潜逃东莞

        方一料想李守龙的妻子张老师这两天也在监考,不会在家,就想把李守龙尸体肢解扔掉,造成人间蒸发的假象,转移人们的视线。

        方一到医院治疗手伤后,到一家银行给弟弟汇款5000元。又把李守龙包里的1100元及手机、身份证、钥匙放进自己口袋里,把包及里面其他物品扔到一个公交站牌边垃圾桶里,又到一家编织袋商店购买了五条白色编织袋。回到李家,方一带上橡胶手套把李守龙尸体从储藏室拖至卫生间,从厨房中拿出一把大菜刀,残忍地将尸体肢解成10余块……

        估计李守龙的妻子张老师快要回家了,方一赶紧再次来到李家,用水把卫生间墙上地上的血清理干净。

        张老师从外地回合肥后,打丈夫李守龙手机一直无人接听,家中电话也无人接听。收到短信后,方一回复信息称“我在金寨,老娘病危”。张老师打电话核实,李守龙根本没回金寨,母亲身体正常。和李守龙单位联系后得知,当日上午有一陌生男子接听过李守龙的手机,亦称李在金寨。张老师赶紧报警。

        晚上7点左右,仍在李家的方一听到有人上楼的声音,便藏入李家主卧室窗帘后面。张老师带着三四个人进到房里,用电筒往各个房间照了一下,突然有人喊“有血”。有人马上拨打110报警:公司副总家里出事了,人不见了,地上有血。

        为了能逃出李家,方一用李守龙的手机编发了两条假信息给张老师,随后关闭手机。趁张老师喊大家赶快下楼时,方一赶紧从李家溜出来。

        方一来到合肥火车站,买了一张到南京的火车票,又打电话给育英中学校长说:“我辞职不干了,到北京做生意。”方一坐上火车,在路上把李守龙的钥匙包、身份证、手机卡都扔到车窗外,连夜从南京坐大巴跑往东莞。方一办了个叫李浩的假身份证,在一家装饰品厂找到一份保管员的工作,潜伏下来。

        凶犯原是优秀教师

        2010年6月11日上午,方一在逃亡75天后,在东莞市一家装饰品厂被刑警抓获。

        方一1972年出生在位于大别山腹地的金寨县一个小村庄。1993年夏天,他以高出一本线37分的成绩被华中师范大学录取,成为全村第一个大学生。

        1997年,方一大学毕业,被安排到地处城郊结合部的一所普通中学。4年里,他两次获得年终考核市级优秀。2005年8月,方一到合肥一所中学任教,他所带的理科重点班成绩全年级第一。

        得知方一杀人后,除了他教过的学生外,他的大学同窗、老家村民联名写信给法院,证明他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有多位学生和家长还去看守所给他送钱。

        情节恶劣 罪不可恕

        一审法院判处方一死刑后,方一不服提出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在核准方一死刑的裁定中认为:方一因琐事采用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后取走被害人数额较大的财物,构成盗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方一故意杀人手段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

        2011年8月3日下午,方一被执行死刑。

        此案审判长徐曙光说,“千金置宅,万金买邻”。从案情上看,李守龙家和很多城市居民一样,早晨习惯把垃圾先放到门口,上班时带下去,并不是长期占据楼道堆放垃圾。方一开口骂、用脚踢,其实是宣泄自己诸多不如意之事。

        徐曙光说,他每年都会办理多起邻里纠纷引起的杀人、伤害案件,这起案件尤为令人震惊。双方家庭成员都是知识分子,还是老乡,平日里关系也不错。为一件小事,方一能置人于死地,更残忍的是,竟那么周密、冷酷地分尸灭迹,逃避打击,难以宽恕。

        (《人民法院报》8.22 周瑞平 程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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