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教辅类报刊不得刊登教辅内容
新闻出版总署日前下发通知要求,非教辅类报刊一律不得超越业务范围刊登教辅内容,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或向中小学生和家长统一征订、搭售教辅材料。
(新华网 8.18)
北京:办健身卡7天未启用可退款
北京市工商局近日起草了《北京市健身类预付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文本中规定,消费者在交付预付费用后7日内尚未持卡健身的,经营者应当一次性返还全部预付费用。此外,若出现商家擅自提高价格,缩短有效期,减少承诺项目,关闭承诺门店,增加限制条件等5种情况,消费者可选择退费。
(《北京日报》8.18)
高校将设食堂价格平抑基金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日前表示,各高校要根据在校生数,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资金,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根据价格上涨情况,适时对学生食堂基本大伙进行补贴,抑制饭菜价格过快上涨。
(《新京报》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