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公布对各地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的5项建议标准。
这5项建议标准分别是:6月份国家统计局新建住房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或1至6月新建住房价格指数月环比增幅较高、排名靠前的;6月份新建商品住房均价比去年年底涨幅超过或者接近全年房价控制目标的;1至6月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同比增幅较高的;位于已限购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外地购房比例较高的;存在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政策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社会反映强烈的。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2条以上标准的城市,建议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标准进行适当修改。
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表示,如果单纯从符合2个以上条件去说,全国大部分城市都会被纳入新增限购城市,但是如果允许地方政府适当修改标准,那么就是每个省仅有少数城市会被列为新增限购城市。
对此,相关人士表示,最终被选为新增限购的城市,可能不是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而是房地产对当地经济影响不大的城市,也可能是那些房价和交易量相对稳定的城市,而且这些城市推出的限购政策力度也可能极其轻微。
(《21世纪经济报道》8.18 赵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