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发布。根据《纲要》,山东将把职工带薪年休假纳入考核,确保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不只是山东,早在2009年初,广东就率先试点国民旅游休闲计划,鼓励员工在“五一”前后带薪休假,连同“小黄金周”形成事实上的长假。此外,江苏、浙江、江西、北京、山西等地也已经或即将实施国民休闲计划。
综观各省国民休闲计划,有很多共同点。在对象上,涉及全民,除了推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中小学生参与旅游休闲外,也致力于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善”。在措施上,多是围绕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发行旅游消费券、增加免费景点,以及鼓励乡村旅游、银发旅游、修学旅游等。
事实上,人们关注国民休闲计划,一个重要原因是希望借此享受带薪休假。
“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用人单位都不遵守,各省的国民休闲计划,他们会遵守吗?”有人对国民休闲计划能否助推带薪休假的落实持保留态度。但有分析人士指出:“各省之所以要实施国民休闲计划,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激活旅游市场,促进经济发展,这让他们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动力更强。”
(《中国改革报》8.11 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