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文体考 过常宝在2011年第2期《首都师范大学学报》上说,学界一般认为,《老子》是一部原创性的个人著述。但在春秋战国之交,还不可能出现纯粹的个人著述,文献撰述都是史官的职业行为,《老子》有着职业文化背景,而不是一个原创性的个人文本。《老子》文体的结构可以这样表述:格言+一般意义+治国方法。通过先秦一些文献中存在的“语”类文献相比较,可以确认《老子》中一些格言的来源。《老子》是解释性的,它将格言的意义最终落实到君王的政治实践中,是一种训诫式的文献。
我国古代社会离婚女性亦可再嫁 柴英在2011年第3期《史学集刊》上说,古代中国,离婚后男再娶、女再嫁均被允许,礼法对此并无明文限制。两汉时期虽开始提倡妇女要从一而终,但社会的各个阶层都普遍存在妇女再婚现象。唐朝妇女地位较高,社会舆论和官方立法对妇女再婚问题也相当宽容。宋朝以后,理学盛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之说虽流传甚广,但在实际生活中,民间妇女再婚现象不胜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