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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8月16日 星期二

    助人“安乐死”领刑两年

    《 文摘报 》( 2011年08月16日   03 版)

        江西龙南县年近七旬的农民曾庆香顽疾缠身,多次寻死。2010年10月17日下午,曾庆香邀约钟义纯到他家,当晚二人商量吃安眠药自杀一事,曾要求钟在他吃了安眠药后叫他不应时填土掩埋,钟答应了。

        10月19日上午,曾庆香来到钟家,给钟义纯200元工钱。午饭后,曾庆香在钟家后山事先挖好的坑里吃了安眠药。此时钟义纯到达,约十五六分钟后,钟叫了曾四五声不见其回应,但没有确认其是否死亡,便按其要求用泥土将曾埋了。经鉴定,曾庆香系窒息死亡。

        今年5月25日,龙南县法院认定钟义纯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赔偿死亡赔偿金71050元、丧葬费12348元,共计83398元。

        钟义纯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近日,江西省赣州市中院二审判决认为,钟义纯主观上非间接故意,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不应是故意杀人罪。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然而,法院的判决并未让两家家属的恩怨消停下来。原、被告双方家属齐齐喊“冤枉”,称自己是受害一方。

        父亲暴毙让曾家4兄妹很受伤。曾庆香的儿子曾东良近日表示,全家对判决很不满意。“判得太轻了,钟义纯应该被判死刑,他杀了人。”他说,父亲在没有咽气的情况下被活埋,尸体还要被挖出来尸检,然后再火化,按照农村的风俗,这很伤感情,算是“横死”。母亲经历了这场风波,如今已无法在老家平静生活。

        更让全家气愤的是,法院判决的8万多元赔偿也成了“空头支票”,无法兑现。因为钟义纯的女儿已外嫁,儿子钟志军有间歇性精神病,家里一贫如洗,根本无力偿还。

        而钟义纯的女儿钟东辉同样不满,认为父亲应判无罪。“谁会为了200元钱去杀人?他好心帮人盖了一下土就被判2年,你说冤不冤?”

        钟义纯被抓后,照顾患精神病的哥哥的责任落在了钟东辉肩上,而作为单身妈妈的她同时还要照顾15岁的儿子,每月仅千元工资难以支撑,此番近8000元的律师费都是借来的。对于法院判决赔偿,她表示“搞不懂”,是否要申请再审,她还没想好。

        律师表示,该判决树立了一种导向:“安乐死”是违法行为,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这正是本案的标本意义所在。

        (《广州日报》8.10 肖欢欢 徐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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