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江苏常州3名市民到北京反映问题,在乘坐公交车时,司机以“车上有上访人员”为由报警。2010年7月,常州警方“突然想起”几位市民在北京“没有买1元钱的车票”,便将其拘留劳教。
一个不买票的行为,无论如何都到不了要进行劳教的地步。这不过是“欲加之罪”,真正的目的是“杀鸡儆猴”。因为,同样是不买票的一名当事人,由于之后不再上访就没有被劳教。所谓“法治”,在一些人眼中,成了“想着法治你”。
法治之所以被尊崇,就是因为它能够给人们一个稳定的预期,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换句话说,法治就是通过约束和规范权力,来保障我们每个人的稳定预期。然而,去年《中国青年报》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有近九成的人曾有因他人权力滥用而受害的经历。如果所谓“法治”异化为“想着法治你”,就意味着法律已经沦为权力的奴仆,即便披上“法治”的外衣,也不过是为滥用权力寻找的一个合法性借口而已。
(《中国青年报》8.10 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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