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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8月11日 星期四

    注水“中产”构不成“橄榄型”社会

    《 文摘报 》( 2011年08月11日   06 版)

        近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指出,2009年我国城市中等收入阶层规模已达2.3亿人,占城市人口的37%左右。北京和上海的中等收入阶层规模较大,分别达到了46%和38%,北京形成了“橄榄型”社会结构。

        所谓“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指一个国家的中等收入阶层在全部人口中的比例达到60%左右,整个社会的收入格局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比较稳定的结构。

        那么,社科院发布的数据是否真实反映了中国城市的发展现状,从而得出北京等城市形成“橄榄型”社会的结论?

        事实上,在中国,以什么样的标准来划分中等收入,还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社科院的报告似乎刻意回避了收入标准的门槛,只是笼统地以家庭恩格尔系数30%到37.3%作为划分标准,从而认定中国的中等收入阶层人数已经达到2.3亿人。按照联合国的标准,一个国家平均家庭恩格尔系数大于60%为贫穷;50%~60%为温饱;40%~50%为小康;30%~40%属于相对富裕。

        但很显然,简单地以恩格尔系数来判断是否属于相对富裕,即中等收入阶层,事实上可能会掩盖很多现实的问题。

        以北京为例,北京人支付在食物上面的比例是很低,但在房子等其他生活成本方面的支出却很大,年家庭收入在6万元左右的,基本可以说只能维持温饱。

        “橄榄型”社会结构的建立,需要大胆推进收入分配机制的改革,需要健全社会保障机制,需要很多领域更多层面的开放,而不是人为降低标准,制造出一个“数字上”的橄榄型社会。

        (《新京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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