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与上海交大因“预录取”而起的口水战刚刚平息,数天前,安徽无为中学7名攥着南京大学“预录取”通知书的高分考生,却在一场空欢喜中惊醒。按照此前南大招生老师与他们签署的预录取协议,南京大学理科分数线为645分,成绩在645分至647分之间的这7名考生,在南大老师的满口承诺中提前吃上了“定心丸”。谁知,风云突变,今年安徽的最低投档线最终锁定在648分,7名考生“被抛弃”。
按照普遍的解释,“预录取”就是高校在正式招生开始前,根据考生的分数和各校在各地预估的分数线,与预计能达到该校投档线的考生协商后,双方签署的录取意向书。
“哪个学校都想招揽生源,‘预录取’的缘起,就是争抢高分生源,”郑若玲,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在她看来,这些年许多名牌高校一直热衷于此道,“尤其是对高考状元实行‘预录取’的较多。”
郑若玲表示,“预录取”只是一种录取意向,不同于正式录取的保障性。招生老师的承诺与考生的利益之间并没有约束的东西,最终仍取决于高考分数线。由于学校与考生双方信息的不对等,以至于考生以为被“预录取”了就等于进了保险箱,从而降低甚至麻痹了其风险意识。
有专家表示,针对当下的“预录取”,教育部门应给出明确说法,叫停这一“潜规则”。对此,郑若玲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她认为,在中国的国情下,正常的招生秩序必须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共同来维护,其中,高校的自律意识与担当意识亟须加强。违规或不自律行为会使高校的社会声望严重受损,从而降低其对考生的吸引力。
(《光明日报》7.30 丰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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