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明雨伞的国家,至今大概有3500多年的历史,当时人们称伞为“簦”。《国语·吴》中就有“簦笠备雨器”的记载。《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中则记载了虞卿“蹑轿担簦”冒雨前往赵国游说孝成王的史实。
到了后魏时期,伞被用于官仪,老百姓将其称为“罗伞”。官阶大小高低不同,“罗伞”的大小和颜色也有所不同。皇帝出巡要用黄色“罗伞”,以表示“荫庇百姓”,其实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遮阳、避雨。
伞在中国诞生之后,逐渐传到了国外。日本在唐朝时先后向中国派出了十九批“遣唐使”,多达500余人,他们不仅把中国的历法、天文、音乐、美术等文化带回日本,也把包括制伞工艺在内的多种生产技术和制造工艺带回日本。
1747年,英国一位名叫祖纳斯·汉努威的商人到中国旅行,发现中国人打着油纸伞在雨中行走,雨停后把伞一收,随身携带,甚为方便,回国时便买了一把。
回去后不久,正逢一个雨天,他便撑开带回去的那把雨伞在伦敦街头行走。当时英国的宗教传统认为:天上下雨是上帝的旨意,用伞遮住雨就是违反天意,是大逆不道的。汉努威因此受到嘲骂和诅咒,甚至有人向他投掷鸡蛋。
但是,雨伞的好处却人人可见,终于在一片反对声中逐渐盛行起来。到19世纪中叶,雨伞成了英国人的生活必备品,而且用伞也成了英国人的一种荣耀。
(《光明日报》7.28 袁文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