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批准,从2011年8月1日起,全军正式启用新式勋章、奖章、纪念章及奖励证书。即将启用的新式奖励证章在种类、图案样式、规格大小、材料质地等方面较1979年版均有很大变化。
新式证章从原版的5枚增加为17枚。原版5枚证章中包括2枚英雄模范奖章和3枚立功奖章,新式证章增加了12枚纪念章,并将一、二级英雄模范奖章调整为一、二级英雄模范勋章。
此外,12枚纪念章另分为5个类别,即:国防服役纪念章、卫国戍边纪念章、献身国防纪念章、和平使命纪念章、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其中,前三类纪念章分别设置金银铜三个级别。
新证章图案共同设置了军徽元素,红星八一军徽在证章中心熠熠生辉,再分别融入红旗、桂叶、长城等元素,使17枚新证章之间既形成统一的体系,又可突显自身特色;在规格设计上,新证章尺寸普遍增大、更显厚重;在材料质地上,原版证章材质较为单一,新版金、银、铜质纪念章则分别按铜质镀金、铜质镀银和紫铜材质制作,英雄模范勋章和一等功奖章中间军徽用纯金制作,二等功奖章主体为纯银,彰显了荣誉的层次性。
对于这次增设的5类纪念章,新修订的《纪律条令》增加了颁发纪念章的内容,明确国防服役纪念章用于褒奖长时间服现役的官兵,卫国戍边纪念章用于褒奖在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官兵,献身国防纪念章用于褒奖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光荣牺牲或致残的官兵,和平使命纪念章用于褒奖执行国际维和、联合反恐等涉外军事任务的官兵,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用于褒奖执行军委赋予的作战、抢险救灾、处突维稳等重大军事行动任务的官兵。
(《光明日报》7.27 温庆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