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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7月26日 星期二

    消毒湿巾未必消毒

    《 文摘报 》( 2011年07月26日   04 版)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早在几年前,卫生部出台的《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即要求,湿巾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除菌和保质期等内容。市场上在售或餐厅在用的湿巾根本不在消毒品的行列。

        董金狮介绍,湿巾根本达不到消毒的要求,而且很多湿巾产品中添加了酒精、香精和一些防腐材料,如果人们将湿巾当成消毒品来使用,不仅达不到消毒的目的,而且由于这些成分是在不允许接触的食品材料范畴内,因此很容易造成安全隐患。到饭店就餐时,往往会有三种所谓的“消毒品”供消费者选择:餐厅自备消毒毛巾、包装好的消毒三件套和一些包装好的湿巾。三者选其一的话,还是建议消费者选择餐厅自备消毒毛巾更安全。因为餐厅自备的高温消毒毛巾不含任何化学添加剂又符合卫生要求。

        不少家庭会自行选购一些包装好的湿巾备用。董金狮表示,选购湿巾时,把握好三个标准:看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执行标准、生产日期、有效日期等一个也不能少;看完标识之后,就要用到鼻子了。可以将湿巾抽出一些闻一闻,如果有让人不舒服的味道,很可能是加了消毒液等成分,甚至可能是回收再使用的产品。闻完之后,还可以动手将湿巾拿来用一下试试,如果湿巾的黏液浓度过高,则要谨慎购买,因为这些成分如果接触到食物则相当危险。

        (《京华时报》7.17 朱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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