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公款40万元购私房,获刑
2006年9月,北京朝阳区第三少儿业余体校校长郭蓓蓓将本单位购买体育器材退回的40万元购货款用于个人购房。近日,北京二中院终审作出维持一审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并将40万元发还朝阳区第三少儿业余体校。
(《北京青年报》7.13 侯毅君 朱洪范)
张春江受贿案开审
1994年至2009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春江在担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先后多次收受北京依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世存、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董事长杨蕊宁及其丈夫张锐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6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7月12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张春江受贿案。此案未当庭宣判。
(《检察日报》7.13 杨维汉)
桑兰巨款索赔:保密和解
7月11日,桑兰及其律师海明在纽约和美国体操协会、三家保险公司达成秘密和解协议,桑兰称自己对谈判结果“相当满意”,但未透露赔偿金额数。
(《新京报》7.14 范遥)
南怀瑾诉出版社侵权
近日,国学大师南怀瑾发现一些图书存在滥用其姓名和曲解其观点的现象,其中包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南怀瑾大师的人生智慧》、《南怀瑾大师的解脱智慧》两书,遂以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侵犯自己姓名权、名誉权为由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法制日报》7.11 任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