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王献之、王静之,如果不了解这三个人的关系,单看名字,一定会以为是三兄弟。当然,我们知道,这是父子孙三代人。在非常看重家讳的六朝,何以他们家的名字中都会出现相同的字呢?
陈垣在《史讳举例》卷五第五十三节“南北朝父子不嫌同名例”中就举了王羲之一家的名字,“晋王羲之子知名者五人:曰玄之,凝之,徽之,操之,献之。徽之子桢之,献之嗣子静之。祖孙父子,皆以之为名,不以为嫌也。”陈垣还举了宋王弘一家的例子,王弘的儿子叫僧达,孙子有叫僧亮、僧衍,说:“此南北朝风也。”
陈寅恪在《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中还举了简文帝的例子,简文帝字道万,其子又名道生、道子,说:“六朝人最重家讳,而‘之’、‘道’等字则在不避之例,所以然之故虽不能详,可能与宗教信仰有关。”
陈寅恪分析说,譬如《南史·朱异传》:祖昭之,叔父谦之,父巽之,而在《梁书·朱异传》中记载:朱异,父巽。可见当时祖父孙可同用“之”字为名,兄弟同辈,其名也都可用“之”字,而且“之”字亦可省略,这在六朝载籍中例子甚多,陈寅恪再次提到王羲之、王献之父子同以“之”为名,而不以为犯嫌,是其最显著之例证。
(《深圳商报》7.13 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