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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7月14日 星期四

    工作多年无合同 辞职可否得赔偿

    《 文摘报 》( 2011年07月14日   03 版)

        我老公在一家私企工作了13年,到现在都没有签合同,平时发工资都是发现金,没有工资单,节假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现在我老公不想在那里继续工作了,请问,他能得到一些赔偿吗?

        【律师解答】:

        首先,你老公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这家私企的员工。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2)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3)由于单位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上海法治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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