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土地违法问责结果在7月7日公布,73个市县的44名地方政府负责人和29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被给予纪律处分,24个市县政府负责人被给予组织处理。值得注意的是,在44名受处分的地方政府负责人中有14人是当地政府“一把手”。
问责名单显示,大同县时任县长孙永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浙江省上虞市市长丁如兴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临海市时任市长李志坚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通报,追究地方政府责任有两类情形,一类是有关地方一般性项目违法占用耕地宗数多、面积大,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达到15%以上,土地管理秩序比较混乱。另一类是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搞房地产开发,乱上两高一支项目等情况。
“即使调走了,但如果土地违法违规事情发生在任期内,也要追究。”此前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巡视员张璞的这句话在问责结果上也得到了体现。被问责的44名政府负责人中,有20人已不在任。如襄阳市樊城区时任区长项晓峰,现任四川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也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不过也有质疑者表示,从问责名单看,除浙江、广东“榜上有名”外,鲜见一线省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指出,“根据此前媒体曝光的土地违法情况以及国土部自己挂牌督办的各种案件来看,一线城市的土地违法情况并非不严重,为何本次问责中鲜见一线城市,国土部对此应该有个说法。”
(《京华时报》《北京青年报》7.8 孙雪梅 余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