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地铁4号线动物园站发生扶梯倒转、导致较大伤亡事故,各地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陡然提升。山东的一项调查发现,各地电梯维保行业存在无序竞争现象,低价揽活维保难以确保质量,还有的使用单位为降成本,延迟续签合同,使电梯在没有维保的状态下运行,安全隐患非常严重。
前些年,由于电梯数量较少,电梯生产维护市场化程度不高,一切都按“厂家、维保一体化”的路子来,安全问题并不突出。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电梯维护保养走入了市场化,诱发了商家偷工减料、服务缩水等现象。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应有专门法规,使其在生产、维保、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度上“特别”起来,而不是向市场一推了之。电梯厂家应对售后服务、维保服务商做强制性规范,在社会平均成本前提下,规定出一个具有强制性的平均性价比指标,用户在与服务商洽谈合作时,可有效避免电梯用户能省则省、服务者恶性竞争所导致的安全隐患。比如,电梯用户与维保服务商搞“阴阳合同”,或者维保合同过期之后长期不续签,糊弄监管部门,被糊弄者也应该承担未能发现之责。
让电梯真正“特”起来,这个空间的大小,既决定了一个行业的兴衰,更决定了公众的安全利益。
(《法制日报》7.9 马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