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评奖办公室透露,本届茅奖评选采用了实名制投票。我认为仅此改革还不够。
比如,作品参选年限能否做些调整?茅盾文学奖是于1981年设立的,当时规定每三年评选一次,参与首评而未获奖的作品,在下一届以至将来历届评选中仍可获奖。但如今早已时过境迁,评选规则本身就应适当调整。当年设立茅盾文学奖的初衷,是为了推出和褒奖新的长篇小说作家和作品,总拿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的作品来评选,如何能真正促进文学创作以及新作家、年轻作家的出现?
再比如,对于入围的提名作品,能否由社会各界或广大文学爱好者确定?上一届24部备选书目揭开神秘面纱后,不少人表示对这些参评作品不甚了解,称它们缺乏代表性和影响力。尤其是韩寒、郭敬明等新锐作家的作品,无一入选。从历届评选情况看,入围作品并没有在媒体、特别是网络上公开宣传、介绍过。
总而言之,茅盾文学奖的改革空间依然很大。
(《工人日报》6.24 孙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