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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7月05日 星期二

    新政策

    《 文摘报 》( 2011年07月05日   01 版)

        军队离休干部增生活补贴

        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日前发出通知明确,红军和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在原有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发一个月离休费数额的生活补贴。同时,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纳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每人每年发放一个月的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

        (《京华时报》6.28)

        个人养老账户可继承

        《社会保险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此,人力社保部日前发文明确,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延缴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北京晨报》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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