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离休干部增生活补贴
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日前发出通知明确,红军和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在原有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发一个月离休费数额的生活补贴。同时,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纳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每人每年发放一个月的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
(《京华时报》6.28)
个人养老账户可继承
《社会保险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为此,人力社保部日前发文明确,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参保、延缴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北京晨报》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