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一群在北京北影厂门口等着演戏的群众演员,被几辆大巴车拉到了丰台区长辛店张郭庄村,他们的职责是充当临时保安,到拆迁工地维持秩序。长辛店镇政府回应称,这是因为被征地的张郭庄村民阻挠地铁施工,丰台区政府和施工方才决定,雇用保安参与征地,目的是驱散村民,确保施工进度。
本来,地铁施工是公共建设,由此引发的征地合乎行政征收的“公共利益”目的。当地村民之所以反对拆迁,就是对征收补偿不满。虽然副镇长称,每亩3万元的临时占地款,已是镇里能争取的最高价格。但谈不拢,也不能雇演员扮保安来形成“大兵压境”之势,威逼村民就范。
新“征收条例”已取消了行政强制拆迁,并规定,“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镇政府若是有法有据在手,何妨转向司法救济?
身着迷彩服的“保安”,有如大军压境,就算没有实施暴力,也传递了一种对抗的情绪,暴力强拆应谴责,以暴力相威胁来强拆,一样应谴责。
对于征收纠纷来说,村民忧心政府铁腕,政府头痛村民刁钻,这是常态。政府有责推动公共建设,村民也有权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两不相让之时,以暴力手段一决胜负,这是丛林规则。我们既然选择了“法治”这一目标,就应积极践行解决纠纷的法治手段。
司法强拆不应只是一个传说,在立法、司法和现实层面,强拆司法化都应掀起“盖头”来。
(《新京报》6.23 王刚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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