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在北京人文大学学习3G通讯技术的大二学生窦硕开始盘算着投资做生意,同系的贝方明、闫广睿和黄某(案发时未满18周岁)马上响应。
寒假时,窦硕告诉大家,他与店主小张商议合营一家火锅店,位置就在延庆最繁华的康庄商业街,赢利五五分成。最终,窦硕与几个同学敲定,他出资13万元,其余几人出资5000元到2万元不等,作为入股火锅店的“筹码”。
2010年4月12日,火锅店开张,启动资金近30万元。
开业不久,火锅店生意一路高升,每天流水额超过1万元。由于和小张因经营问题发生过口角,一天,窦硕将闫广睿、黄某和贝方明聚在宿舍内,透露想把小张弄死的想法。
小张一旦“消失”,窦硕就准备接过管理大权。但火锅店还有小张哥哥的股份,窦硕于是提议作为债务将股份变现还给小张的哥哥。此后,4个人又分3次商议了具体的杀人计划。窦硕的野心越来越大,甚至提出杀掉小张一家。
经过反复商议,他们作出了决定:等火锅店关门,在小张和他女朋友回足疗店后把他们杀死。具体分工是:窦硕负责与小张及其女友闲聊吸引两人的注意,贝方明和黄某从身后用斧子袭击。而闫广睿把同宿舍的同学拉到网吧去包夜,这样一来,宿舍内没有人,窦硕等3人可以互相作证,案发时他们三个人都在宿舍里睡觉。
这仅是行动的“纲领”,窦硕等人表示具体实施时要“随机应变”。
今年4月26日晚9时39分左右,窦硕用闫广睿的手机拨通了小张的电话,谎称要到他那里借宿,被蒙在鼓里的小张答应留门。此后,4个人在网吧上网到凌晨2时左右,窦硕、贝方明、黄某3人出了网吧,闫广睿依计划留守。窦硕等3人在足疗店,正好碰到了前来开门的小张和他的女朋友小莉,几人将小张砍死后,又将小莉(化名)掐死。小莉遇害时已经怀孕在身。
从足疗店出来后,窦硕感觉到脖子处的皮肤有些刺痛。原来,小莉在反抗时在他的脖子上抓出了几道血痕,窦硕没太在意这些伤痕。没想到就是这些伤痕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4月29日到5月1日,窦硕等4人先后被警方抓获。
据代理此案的王永杰律师介绍,目前他们代表小莉父母,向被告人提出120万元的赔偿要求,其中包括3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
此案原定6月15日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但由于一名被告人突发疾病,案件延期审理。
(《法制晚报》6.15 王巍)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