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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6月23日 星期四

    全球低龄新娘的“地狱生活”

    《 文摘报 》( 2011年06月23日   07 版)

        在全球发展中国家中,每年约有1200万女童沦为低龄新娘或童养媳。

        在印度,一些女童往往会嫁给比自己大4到5岁的男童,可是在中东北非以及其他某些国家,女童可能嫁给成年男子甚至强奸犯。在也门,女童出嫁被视为商业交易或化解家族间世仇的手段。

        在那些低龄新娘、童养媳众多的地区,当地居民往往蔑视国家法律,他们认为:小女孩还是早点结婚好,否则万一她在长大成人后,结婚之前就被人夺取贞操,才是令家族蒙羞的大事。这些女童的嫁人仪式往往在深夜举行,这是为了防止警察闻讯后来“破坏婚礼”,而且全村人虽然都知情,但都会默契地对外保守秘密。”

        一位名叫阿雅莎的10岁也门女童被她的父亲嫁给了一名50岁的男子,阿雅莎的姐姐告诉来访的记者:“可怜的小阿雅莎被带走时,不断拼命尖叫。”在印度,法律明确规定:18岁以下的女孩不能结婚。可事实上有许多印度低龄新娘被嫁了出去,有些新娘甚至只有5岁。

        低龄新娘的生活十分悲惨。首先,一旦嫁人,她们几乎不可能再有任何受教育的机会;其次,那些歹毒的丈夫为防止女童逃跑,会对其毒打,甚至威胁要杀死她;更糟糕的是,那些已经成年的丈夫,往往等不到女童身体成熟,在婚礼结束后不久就强行与女童发生关系。过早的性行为让许多低龄新娘落下终生疾病,如大小便失禁。

        (《上海译报》6.16 黄彦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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