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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6月23日 星期四

    保留城中村提议蕴涵远见卓识

    《 文摘报 》( 2011年06月23日   06 版)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近日提出:在改造城中村时,也不要全部推倒重来,如广州可选择保留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城中村,以留下城市快速发展的印记。

        改革开放以来,广州城郊村庄经历了“被城市化”的过程,贡献了土地,栖息过八成的“新客家”,为城市飞速发展承担了消化、解毒、造血等后勤与保障功能,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是以城中村的空间换得城市空间,以城中村发展的滞后换得城市发展的速度。然而,它担上了城市的原罪,在主流话语中,它一向处于一个许多人“必欲除之而后快”的位置,似乎全部拆迁就是它们的必然命运。

        笔者曾在林和、棠下两村住过三年,发现,除了环境没有那么光鲜之外,它的负面因素,并不会比高档小区和主要城区更多。这里有相对宽松的环境,形成了独特的草根经济,其中的创造能力、契约精神、规则意识、宽容度量与简朴作风令人意外也令人赞赏。

        汪洋书记看到了历史与现实的深处——首先是看到了村庄的历史价值。一则,广州的村庄均是古代北方望族南下建立,源来有自,源远流长;二则,城中村是广州发展的“印记”,是一种现当代的文物,这一印记不可磨灭,城市形态的多样性不应消失。

        另外,从现实的角度考虑,城中村既不应全拆,也很难全拆。合适的做法是应该按照每个村庄的个性与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全拆、部分拆、保留等方式对待。

        (《羊城晚报》6.15 颜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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