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纱是湖南一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的会计,作为会计室的主办会计,算是个小领导。2008年5月至2009年12月,小纱利用职务之便,将其经手的客户购车款和汽车维修款予以侵吞,共18笔客户购车款和1笔汽车维修款,共计160多万元。
今年6月7日,小纱被长沙县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同时,法院责令小纱继续赔偿公司损失614730元。
目前,公司已打算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而据了解,小纱也已提起了上诉。
近日,记者来到小纱曾经工作的公司。公司销售经理屈湘梅介绍,“小纱几乎每周都会去美美,要不就乘高铁去广州购物,同事都怀疑她有购物癖。”
2009年底,公司在年底查账时终于发现了账务漏洞,公司找小纱谈话,小纱对自己侵占公款的行为供认不讳。
公司当时要求小纱停职,半年内归还全部款项,“小纱并没有还钱,不得已我们只好报案。”公司工会主席徐志刚说,2010年12月的一天上午9点多,他与民警一起到小纱家中,正遇到送孩子上学回来的小纱,面对突然出现的警察,她脸一下子吓得惨白。
因为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徐志刚配合公安机关全程参与了案件的处理,至今他对在小纱家的所见所闻仍难以忘记。“我们在她家发现5个名牌包包,价值都在1万至6万元之间。手机21个,价值2000元到8000元之间,其中11个平时用,还有10个竟镶在她家的一面墙里当作装饰。同时,我们还搜出40多件上衣,60多条裤子,其中大部分都是没有穿过的,标牌都还在。”
(《扬子晚报》6.13)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