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杜女士到银行取款3000元,被多给2.7万元。随后,她3次到银行想把钱退回,甚至请了警察陪同,但均被银行以“正在结账”等原因拒之门外。第三次,银行相关人员甚至表示“银行不差钱”。当天晚上,银行自查发现出错才连夜追款。
三次还款三次遭拒,把银行的傲慢与储户的恐慌暴露无遗。
这种傲慢,其实是某些银行一贯的傲慢。是银行业竞争不充分、银行过于强势惹的“祸”。
而储户的恐慌,体现出储户的弱势。为了不让自己成为“许霆”,该储户煞费苦心,甚至求助了警方。没听说还钱还这么费劲的。
这也反映出现有制度的缺陷——储户出错面临牢狱之祸,银行出错却傲慢依旧。银行柜台上往往有一块小小的“钱请当面点清,离柜不认”的提示牌——银行少付钱给储户,往往会以此为由拒绝补偿,而银行如果多付钱给储户,储户就成了不当得利,不及时还款就要付出沉重代价。这公平吗?
(《工人日报》6.8 张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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