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支持“老区人民与全国人民同步实现小康”的《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规划》,有望在近期正式颁布实施。
据了解,规划共涉及陕西、甘肃、宁夏三省8个地级市和9个县,在以往,这些地区尽管坐拥丰富的石油、煤炭等自然资源,但多数仍属于“老少边穷”地区,政府财力、人均收入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今,他们的命运即将迎来转折:规划将对资源利益分配重新进行制度性调整。
记者获得的一份规划《征求意见稿》显示,该规划范围包括陕西省的延安、榆林、铜川,甘肃省的庆阳、平凉,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吴忠、固原、中卫,以及陕西渭南富平、咸阳旬邑、淳化、长武、彬县、三原、泾阳,甘肃白银会宁,宁夏银川灵武等8个地级市和9个县(市)。涉及人口近2000万。
一发改委官员表示,规划的灵魂是“回报老区、支持老区”。
规划征求意见稿称,拟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中央财政性投资要优先向老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领域倾斜。中央安排的公益类项目,取消老区市、县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中央财政分担。适当降低其他项目资金的地方配套比例。
更重要的政策在于对于石油、煤炭等自然资源分配利益的重划,当地官员认为,分配体制是这些地市过去多年来,尽管坐拥大量资源但仍陷入贫穷的重要原因。
一位甘肃省官员说,根据他们的测算,“比如说中石油在我们这里开采原油,80%的利润都被央企拿走了,国家拿走的不到20%,留给地方的,大约只有2%”。
据称,为了改善这个局面,资源税改革有望在老区进一步推行,煤炭、石油按5%税率从价计征,资源税分配向基层政府倾斜。
过去困扰于资源开采和环境治理问题无人买单的老区地方政府,也有望得到他们所期望的“谁污染、谁治理”的答案。据称,这些区域将开征资源开采生态补偿费,石油、煤炭按每吨售价的2%征收,其他矿产资源按1%征收,以“建立矿业企业矿区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
(《经济观察报》6.6 张延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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