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23日,《三秦都市报》用整版篇幅刊登了《“女文强”被指贪贿1.45亿》一文,报道辽宁抚顺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女局长罗亚平贪污受贿。然而,文章配用的照片却是公安大学刑事科学技术系罗主任的,照片上还特别标注:“女强人”罗亚平。
“文章和照片见报后,我的学生、同事和朋友纷纷打来电话问询。”罗主任说,她的照片是穿着警服的,而辽宁的罗亚平是国土资源局的局长,不可能穿警服,报社稍微考虑一下就能发现问题。
由于和辽宁女贪官罗亚平重名,媒体报道罗亚平的行径时配上了罗主任的照片。罗主任以肖像权和名誉权受到侵犯为由,将陕西《三秦都市报》告上法院,要求报社赔偿其经济损失费1万元及精神损失费20万元。
近日,北京市一中院判决,《三秦都市报》社赔偿罗主任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京华时报》6.6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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