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介绍亲戚到我工作的工厂工作,老板答应让他试工一个月。可是,他才工作两个多星期,没签任何合同和办理工作证,就在工作中受伤了。工厂支付了他的最初治疗费用,之后就不管了。
现在厂里不承认他是员工,还向我施压,要求他自行承担受伤的责任。而他的家人让我去向厂里要求工伤待遇。
请问,像他这种情况究竟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厂里不承认他是员工,他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根据案情及法律规定,你的亲戚和用人单位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工受到伤害,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待遇。他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不认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供相应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服、证人、单位派人就医证明等),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上海法治报》5.30 杨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