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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06月04日 星期六

    当心“二房东”

    《 文摘报 》( 2011年06月04日   02 版)

        王小姐并非个例,不少二房东在网上发帖转租信息,声称“我手里有和房主的租赁合同,你就放心吧,不会骗你的。”并以“房主出国了”“不在本地”等理由搪塞承租人。法律人士称,《合同法》规定“承租人要转租房屋,必须经所有权的出租人同意”,没有房主的书面同意,房主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基于此,房客租房时,务必查验房产证原件、房主书面同意书、房主与“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原件等,同时,留存好相关文件、合同复印件,以作维权凭证。

        (人民网5.28 孙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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