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民发表《龙岩2011经济适用房大拷问!》一帖,质疑福建龙岩经济适用房被某些公职人员“团购”。
据福建龙岩官方公布的申购条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家庭2009年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须低于11919元,人均月收入低于993元,从龙岩市摇号产生的951名排序申购名单看,有不少人是不符合资格的。并且,在九百多人的分房名单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员占了五分之二。
一些网民质疑,龙岩市实行阳光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薪在3000元以上,为什么还能申购经济适用房?
福建省龙岩市房改办主任彭冬水表示,有关部门不存在暗箱操作。这951户仅是初次入围,接下来,交警、公积金管理、地税等部门还将对这些家庭的车辆、公积金、税收等情况进行核查。
(《深圳商报》5.10 郑良 潘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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