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1年05月07日 星期六

    物业管理,不妨试试信托契约

    《 文摘报 》( 2011年05月07日   02 版)

        4月28日下午4点,北京西城区朗琴园小区物业办公室,业主饶女士在同意领取名册上签字,拿到了写有自己名字和房号的红包。红包内装着自家2008年的公共收益242.14元(按家中面积151平方米算出),“住了6年了,以前都是交钱,领钱还是第一次。”饶女士高兴地说。

        据了解,该小区物业公示3年来小区公共收益累积568.74万元。根据小区物业管理信托契约,在保证小区正常运营流动资金的前提下,物业采取隔年返还的方式向业主发放2008年的公共收益。

        和不少小区一样,朗琴园小区初期也面临着开发商单方提高停车费的麻烦。“地上车位从每月150元提到每小时2元,地下车位也涨,并且要交两年。”“开发商、物业在小区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推了业主代表,但多次谈判都破裂了。”业主们纷纷反映,单个业主根本没渠道也没资格和开发商及物业谈判。

        2007年,朗琴园小区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并重新选聘新物业,推出物业管理权信托契约。依据信托契约,委托人为小区业主大会,受托人为物业公司,受益人为全体业主,受益人有权接受受托人提供的服务,分配信托利益,享有对受托人管理、服务的建议权、监督权和表决权。信托契约在物业费的筹集与支付、服务酬金的支取、公共收益分配及会计和审计等方面,也都作了详细的规划和确定。

        面对如今业主高高兴兴领取红包的场面,有业主仍明确表达对物业的不满,公共收益58万余元应该进行审计以及业主大会表决后,才能向全体业主发放,现在这么发,明显没有按程序走。  

        不过,经过不断调和,小区物业费收缴率已从开始的30%逐渐提高到了90%。“住着很舒服,园子里风景很好,很安全。”业主陈阿姨称。

        (《京华时报》5.3 张淑玲)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